各系、院属有关部门:
现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做好全省2020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人社函〔2020〕8号)转发你们,请将文件精神传达给2021届所有毕业生,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对照文件要求认真准备材料,及时进行申报。
一、补贴对象与范围
毕业学年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2021届困难毕业生: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二)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
(四)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本类别毕业生建议选择归靠至(一)或(五)填报;
(五)经县级扶贫部门认定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包含脱贫攻坚期间已脱贫户毕业生;
(六)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人员,包括成年孤儿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困难类别的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申报,不得重复享受。
二、申领发放程序及时间安排
补贴由困难毕业生提出申请,学院初审,省人社部门会同相应职能部门审核汇总,学院公示后报省财政部门核拨。
(一)网上申报(2021届毕业生于8月3日至9月4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南就业”、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jyweb),通过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进入“就业补助资金——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困难类别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完成网上申报。其中,学籍证明复印件或申请者学籍名单由学院统一出具,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省人社部门。
(二)系统审核(2021届毕业生于9月7日至18日)。系统校验审核仅适用于省内生源困难毕业生。为精简相关证明材料和优化申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相关部门实行部门间信息共享,分类校验,由人社部门以学校为单元提取申报信息并按困难类别分别发送有关职能部门;省教育、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利用相应的信息系统进行校验审核,并将通过人员名单和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后反馈至省人社部门,由省人社部门将通过人员名单标记校验结果,回写至信息系统。
省内生源困难毕业生的申报信息应与省社会救助信息库、儿童福利信息系统、省残疾人信息库、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数据库、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核验系统进行比对,通过相应系统校验比对的不再提供相关纸质困难资质证明,只需提供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
(三)人工审核(2021届毕业生从8月3日起至9月25日)。人工审核适用于省外生源困难毕业生和系统审核未通过且认为自己仍然符合条件的省内生源困难毕业生。人工审核前需注册并登录信息系统完成基本信息校验、填报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下载人工审核纸质申请表。申请人填写纸质申请表,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主要是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复印件、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信息截屏并加盖公章原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有效《贷款合同》等相关材料、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持有的残疾证以及特困高校毕业生相关证明复印件),提交院招生就业中心就业科进行人工审核。
(四)汇总审核并公示(2021届毕业生从2021年9月28日至10月16日)。各地人社部门要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对学院初审系统审核、人工审核通过的拟资助人员信息反馈最终审核意见,学院在信息系统中导出最终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并在院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资金拨付(2021届毕业生10月底前)。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三、申领材料提交
(一)对已通过信息比对或校验的申报人员,即免予上传证明材料的申报人,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符合条件的外省生源毕业生和不属于国家开发银行放贷范围的毕业生可按人工审核要求, 提供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纸质证明材料。
符合条件的外省生源毕业生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主要是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复印件、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信息截屏并加盖公章原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有效《贷款合同》等相关材料、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持有的残疾证以及特困高校毕业生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当地县级资格认定机构签章后的人工审核纸质申请表。
不属于国家开发银行放贷范围的毕业生需提交: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当地县级资格认定机构签章后的人工审核纸质申请表。
四、有关要求
(一)各系、有关部门负责通知学生,并向学生做好补贴政策宣传解读工作。运用多种渠道加强补贴政策及申领发放工作宣传,确保学生知晓政策,并将申请操作说明向学生公告,帮助其顺利申领。
(二)各系、有关部门要明确告知申请人认真如实填报上传申请材料,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补贴不能发放到账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申请人不得是各类在职毕业生。申请人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应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学院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
(三)各系、有关部门应将2021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相关申请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学籍证明、户口本复印件(所有家庭成员),分别于9月14 日12:00前报送院招就中心就业科。请各系、有关部门严密组织,一次性上交完整材料。招就中心只受理各系、有关部门统一上报材料,不受理个人上交材料。
联系人:刘聪;联系方式:63631053。
附件1: 关于做好全省2020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附件2: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操作手册(学生申请)
郑大体院招就中心
2020年7月31日
附加2: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操作手册(学生申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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